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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6-07 来源:中国医疗人才网江苏
南通市补助10万元/人,招录100名医学生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2016年,南通市政府出台了一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就是补助10万元/人,招录100名医学生(本科及以上)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海安县、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卫计委各招录20名医学生。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情况现阶段,国家和......
南通市补助10万元/人,招录100名
医学生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2016年,南通市政府出台了一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就是补助10万元/人,招录100名医学生(本科及以上)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海安县、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卫计委各招录20名医学生。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情况
现阶段,国家和省、市重点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一是加大硬件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发展,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设备购置、病区建设等。二是加大软件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比如说招聘到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给予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三是随着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方面投入的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自己的优质服务得到的补偿明显增加。四是采取措施改善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国家政策规定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工资要与当地事业单位的平均收入水平相衔接。
二、引进100名大学生具体使用政策
1. 10万元/人的引进补助费在首次聘用时一次性支付。
2.引进的医学生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委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3.引进的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县(市)、区卫计委和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行政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流动。
4.以下情况将视为引进医学生违约,按照签订的引进协议书规定,应退还补助费。
(1)引进的医学生未履行引进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未满6年。
(2)引进的医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3)引进的医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5.对于发生违约的引进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诚挚欢迎广大有志于服务基层的医学生前来报考,对于引进的医学生,在基层服务满6年后优先考虑进入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工作。请有意向者将个人简历发送到ntwsjrsc@163.com,联系人:陈亚芹,联系电话:0513-85053621。